每一个为国捐躯的英雄都会被铭记,每一种精忠报国的精神都会被仰望。只有崇拜英雄的人,才能成为英雄;只有尊敬英雄的民族,才能孕育英雄。
巫勇群,男,1977年4月6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2015年9月到2016年9月,任中国(江西)驻利比里亚第十四支维和警队警员,在利比里亚任务区工作期间患胆管细胞癌,勇敢与病魔斗争18个月后,于2018年3月5日不幸病故。

他是扫毒英雄、人民教师、国家维和警察,一生都在为人类和平及安全做贡献;他是一个普通的丈夫、两个未成年孩子的父亲、一对失独老人的唯一后代,半生在外奔波扛起全家重担。
他是巫勇群,我们身边的平凡英雄。1998年7月巫勇群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后陆续任职于南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江西警察学院。

在二十年的公安工作中,他始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一心扑在公安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将其毕生的精力贡献给了我省的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事业,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2015年9月,经江西省公安厅初选、公安部遴选、联合国甄选等层层选拔考试,巫勇群光荣入选进中国(江西)第14支赴利比里亚维和警队,赴联合国利比里亚任务区执行为期一年的维和任务。
在利比里亚的维和行动中,巫勇群纪律严明、技能过硬,为其他国家维和警队树立了良好典范。在面临埃博拉、拉萨热、疟疾等热带疾病的威胁之际,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全力参与赛事安保、内部调查和扫毒行动等重大警务活动,为利比里亚的和平稳定和促进中利友好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国内各级领导、联合国任务区官员和各国同行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2016年4月,巫勇群同志被联合国驻利比里亚特派团授予联合国和平勋章、维和警察荣誉勋章;2017年7月因在执行国际维和任务中的突出表现,经江西省公安厅批准,巫勇群荣立个人三等功。
巫勇群同志在缉毒、教书、国际维和等各阶段中不断建立功勋,获得多项荣誉:

1、2000-2003年间不断破获重大贩毒案件、刑事案件,连续受到南昌市公安局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
2、教学期间荣获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 “世博安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首届教学技能达标赛中获“优秀教师奖” 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3、在利比里亚的维和行动中获得2016年国际和平勋章、中国维和警察勋章;2017年荣立江西省公安厅批准个人三等功。


可没想到一位英雄载誉归来,噩运却也不期而至。就在他结束维和任务回国7天后的公安部例行体检中,巫勇群被查出患有肝内胆管癌。得知真相的他,却丝毫不气馁,而是勇敢与病魔做斗争,积极配合治疗,并表示待身体有所好转,就早日回归讲台。
只是他终没等到重回讲台的那一天,在与病魔勇敢斗争18个月后,终因医治无效,于2018年3月5日凌晨1时50分不幸逝世,享年41岁。他遗憾离去,徒留下两位无依靠的老人、一双年幼的儿女,和一位没有正式工作却要肩负全家人生活重担的妻子。



生前,巫勇群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自巫勇群发现患胆管癌至今,妻子停止工作,悉心照顾丈夫,寻医问药。虽然他患病期间,得到了组织、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帮助,但巨额的医疗费用,仍让家庭不堪重负,负债累累。现今巫勇群病故后家中老小生活均靠妻子一人承担。这个英雄的家正风雨飘摇……
为保障巫勇群遗属的生活,深圳市平凡英雄公益基金会特面向社会筹集善款,为其家中小孩及老人提供部分赡养及抚养费,减轻烈士家属家庭负担,向烈士遗属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生活贫困的英烈送出最真挚的关爱!
项目预算
该项目主要为维和英雄巫勇群筹集其遗属(老人与小孩)的最低生活援助费用及成长教育援助费用,主要预算如下:
1、 未成年遗属抚养费:生活最低保障援助(500元/月)及成长教育援助(300元/月)(到18周岁,按月资助):
女儿(12岁):6(年)*12(月)*800(元)=57600(元)
儿子(5岁):13(年)*12(月)*800(元)=124800(元)
2、 老人遗属赡养费:生活最低保障援助(500元/月)(到70周岁,按月资助);
父亲(68岁):2(年)*12(月)*500(元)=12000(元)
母亲(64岁):6(年)*12(月)*500(元)=36000(元)
合计:230400元
执行计划
平凡英雄基金会通过社会力量了解到巫勇群同志事迹及遗属生活情况,工作人员快速介入并对救助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并于2018年3月25日为英雄遗属搭建专属募捐渠道。
项目预计为巫勇群英雄的遗属筹集善款230400元,所筹善款全部按照预算用于遗属的生活及成长教育支持,将于善款筹集完毕后按月发放给英雄遗属,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